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以及卫生执法工作的法治水平,现公开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所”)作为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法律顾问律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DDJK2025005
二、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丹东市疾控中心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询价采购金额:≤4万元
4、服务期限:1+2年(甲方满意前提下,每年签署一次)
5、技术需求:
1)日常咨询
工作内容:为采购方日常经营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对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工作方式:电话、邮件、当面以及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
工作要求:高效、专业、详尽。如无特殊情况,口头咨询应及时回复;书面咨询,在采购方提交与咨询事宜相关的资料基本齐备的情况下,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2)合同起草
工作内容:起草、制作采购方工作过程中需要的各类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通知、决定)
工作要求:基于采购方的立场,综合考虑采购方实际风险承受能力和合同目的,既要在促成交易的基础上全面权衡风险和收益,又要在合法的基础上通过合同起草为采购方推荐或选择可行的交易方案。
3)合同审查
工作内容:就采购方提供的待审合同文本提出修改意见并完成合同。
工作要求:对采购方提供的或相对方提供的合同进行全方位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审查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有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是否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之情形;权利义务的内容是否明确和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完备、明确,尤其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等应进行着重审查。
4)应邀参与采购方的重大事项决策并提出法律意见
工作内容:针对采购方重大决策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律师修改意见,并说明理由。如发现采购方既往工作和目前工作中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合作相对方存在需背景调查情形,律师应当及时开展调查并对违法性及违法后果予以说明。必要时,律师应当制作《法律建议书》或《紧急情况反映书》,如认为讨论事项涉及重大法律问题,需要进一步法律论证的,可以提议进行法律论证,待法律论证后向采购方提交《法律意见书》。
工作要求:及时发现决策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解决方案,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
5)出具律师函、催告函、声明等法律文书
工作内容:根据采购方的陈述和提供的书面材料,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第三方发出专业法律文书。
工作要求:在采购方提供关于需要致函事项的基础文件,如购销合同、合作协议、对账单、转账凭证等的基础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表达意见,准确运用法律语言,起草内容简洁、要求明确的法律文书。在此过程中不得擅自披露、散布委托方或者其他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其他不愿泄露的情况、信息。
6)审查采购方内部各项制度规定
工作内容: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审查采购方内部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文本及与之相关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
工作要求:以采购方现实需要为前提,以促进工作秩序化、规范化、合理化、高效率为目标,对既有规章制度予以完善,对欠缺的规章制度予以补充,从而实现用合法高效的规章制度推动有效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实现管理效益最大化。
7)法律培训和宣传
工作内容:应采购方要求对采购方干部职工进行法律培训,培训内容可包括工作常见法律风险、劳动用工合规办法等。
工作要求:在了解采购方需求及受众职务、岗位和法律知识水平的基础上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使其更贴近受众的实际需求;培训中避免使用过于专业或晦涩的法律术语,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确保受众能够理解培训内容;使用实际案例使受众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在实际情境中的应用,从而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回答受众提出的问题;收集受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培训效果并及时调整和改进培训内容。
8)其他
工作内容:上述工作之外的其他与采购方日常工作相关的法律事务亦属于供应商的工作范围。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律师事务所;
2、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必须是独立的律师事务所,不接受以个人名义进行投标或联合体投标。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人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供应商应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成立三年以上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每家律师事务所仅可响应一次。
6、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具备优秀的专业素质,项目负责人本人曾在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代理过有影响的胜诉案件;精力充沛,有履行职责的必要时间和相应精力,对采购方交付的工作如合同审核等必须亲力亲为,不得交付他人代为处理;对合同法、劳动法有深入研究;有体制内尤其中央机关工作经历,有为医疗机构以及医疗行政管理机构进行法律业务培训的经验。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截止时间:本次采购报名时间2025年12月 19 日至2025年12月 24日止。
2、开标时间:2025年12月 25 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携带正式投标文件。
3、地点: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小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询价采购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415-3866980
采购人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桃源街3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