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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验收(微生物、理化实验室部分)第二次询价采购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8-10    来源:    阅读:(3563)

    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验收(微生物、理化实验室部分)询价采购项目,因第一次采购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经中心领导批准再次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DDJK2023005


    二、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验收(微生物、理化实验室部分)询价采购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5000元


    4.采购项目概况:


    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对微生物、理化实验室改造项目进行检验检测。


    ★具体参照标准《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591-2010》及其引用标准的要求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规定,同时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名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取得合法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报名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国计量认证/认可(CMA)资质认定证书及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需提供检测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检测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报名供应商在本项目报名截止前须与本项目需求联系人联系,到实验室所在地实地考察后进行报价;


    5.本项目不准分包和转包;


    6.供应商报价若超过本项目预算,视为无效投标;


    7.具有处于有效期内、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8.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0.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1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1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4.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要求:


    1.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材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


    4.中标供应商需在本项目服务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本项目全部检验检测服务,并出具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截止时间:本次采购报名时间2023年 8月10日至2023年8月14日止。


    2.开标时间:2023年8月1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携带正式投标文件。


    3.地点: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小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询价采购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415-3866980


    采购人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桃源街36-3号



    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8月10日

    主办: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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