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2003年6月,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是丹东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辽宁省人民政府有关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将原丹东市卫生防疫站、丹东市劳动卫生监督监测管理所、丹东市地方病防治研究所、丹东市鼠防中心和丹东市性病防治所等单位相关职能合并组建的,集“防、治、教、研、管”五位一体的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专门机构,直属丹东市卫生局。
自成立以来,丹东市疾控中心以建设规范化疾控中心为发展目标,围绕中心发展任务和省市重点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奋发有为、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综合能力和建设水平跃入全省第一梯队。17年中,先后战胜了非典、霍乱、禽流感、乙脑、甲流、炭疽等20多起重点传染病疫情,认真履行了新冠肺炎防控职责,有效实施了疟疾、艾滋病2个全球基金项目,超额完成了5个国家级、1个省级重点传染病监测任务,有效实施了扩大免疫规划和甲流、出血热疫苗接种,在全省率先完成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乙肝查漏补种,巩固消灭脊灰成果,实现消除麻疹指标。创造了连续37年无脊灰和16年无甲类传染病的优异成绩。慢性病各项监测统计指标逐步进入省级和国家级水平。卫生监测领域克服职能变更所带来的不利影响,监测工作逐步锁定在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和放射防护几大领域,先后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饮用水扩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教学环境等监测工作。医用X线及个人剂量监测覆盖我市城乡。个人剂量连续2次通过卫生部考核。放射本底监测为上级科学应对朝核事件、日核事故发挥了积极的支撑作用。与朝鲜建立了卫生防疫工作交流机制,开辟中朝边境地区卫生防疫国际交流先河。实验室支撑能力不断加强,先后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职业(放射)卫生乙级资质、国家实验室认可、艾滋病确证实验室等20项资质。资质认定项目由2004年263项增加到2020年790项。
2006年被评为全省疾控规范化建设试点机构。2009、2010年卫生部疾控工作绩效考核均在90分以上,处于全省为数不多的优秀等次。在汶川抗震救灾、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新冠肺炎防控及我市抗洪救灾等公共事件中取得了突出成绩。先后荣获全国地方病先进集体,中华全总抗震救灾先进集体,省委组织部抗震救灾先进支部,省卫生厅疾病预防控制先进集体、卫生应急先进单位,辽宁省疾控工作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市政府先进单位、抗洪救灾先进单位等50多个荣誉奖励。
2018年8月,按照省委、市委事业单位改总体要求,将原市疾控中心、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市医学会、市中心血站、市紧急救援中心7家单位优化整合为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19年,将原市职业健康监督检查所划入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将市中心血站整建制划出。
2020年7月,根据《丹东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丹编办发〔2019〕11号)和《市编委关于市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丹编办发〔2020〕13号)文件精神,将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丹东市健康教育所从丹东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建制划出,组建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数190人,机构规格为副县级单位。现有在编人员16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47人,占87%,高级职称37人,占25.2%,有中级职称54人,占36.7%,其他56人,占38.1%。
中心设有12个内设机构,其中1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规划财务部、业务应急部、健康促进部、传染病防控部、免疫规划部、病媒生物防制部、慢病地方病防控部、职业放射卫生部、环境食品学校卫生部、检验检测部。
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疾病的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