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心发展需要,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名校公开招聘2021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一)计划:
本次招聘总人数为10名,均为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见《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名校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二)范围:
1.拟到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吉林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延边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安徽医科大学、河北医科大学招聘预防医学、卫生检验、医学检验等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拟到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吉林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延边大学、山西医科大学招聘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专业、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基础医学专业及相关相近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无违反校规校纪纪录,品貌端正,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招聘岗位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条件的,应聘者第一学历必须为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面向名校公开招聘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采取现场考试(笔试+面试)考核方式、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采取现场面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者下载并填写《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名校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名校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准考证》(见附件3,以下简称《准考证》),发送到中心指定邮箱(ddcdcdqb@126.com)。
2网上报名时间:自2021年4 月 29日 9 时至 5月8 日16:30结束。
2)现场报名(不推荐):未能按时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者,应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准考证》、打印的本人自我推荐材料(要求学校加盖公章、有学校推荐评语、本人签名)各一份、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实习经历的证明材料、医师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反映自己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报名。同时请准备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
现场报名时间:另行通知(请大家提前15分钟到达审核现场,没在网上报名的同学可参照附件1-1规定的学校到现场填表报名,已报名的同学未按照规定审核时间参加审核,视同放弃本次招聘考试)。
现场报名地点: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八楼会议室
经现场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合格后进入笔试考核。
2.资格初审:报名人员相关信息初审,对初审合格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通知(请大家保持电话畅通)。
3.现场审核:
初审合格应聘者须持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本人自我推荐材料(要求学校加盖公章、有学校推荐评语、本人签名)各一份、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十个月以上实习经历的证明材料、毕业证及学位证(研究生以上学历需要提供本科以上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反映自己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审核。同时请准备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
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要求:填写并彩色打印《报名表》、《准考证》,个人照片要求为电子版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报名表》和《准考证》上的电子版个人照片须为同一底版。《准考证》需要填写的内容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报考岗位。其余内容现场审核通过之后即时填写。
《报名表》和《准考证》内容要规范准确。应聘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考岗位,不能漏填或错填。报考岗位要填写全称。
现场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审核地点: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八楼大会议室
注:现场报名人员现场审核要求参照网上报名人员流程及要求。
4.笔试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试题均为客观题。
(2)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3)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中心将根据现场审核完成情况制定笔试考试时间,并于现场通知审核通过考生,考试时间为60分钟。)
(4)考试地点: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八楼大会议室
(5)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参加面试。
5.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通过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面试。面试内容侧重专业知识和体现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地点: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大会议室
2021年应届毕业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签约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7.复审
(1)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由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复审应聘人员档案、相关证书原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复审结果为最终聘用依据。复审不合格者以及截止到2021年7月仍不能提供本公告所要求有效证书的应聘者,均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原与应聘者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废止。
(2)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按要求参加体检。
8、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自费,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9.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落编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实行诚信承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同一批次招聘,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有工作单位的在校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应聘者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3.各招聘环节如有取消应聘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依次递补。
4.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公开招聘人员5年内不得流动(含试用期1年)。
6.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按丹东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相关要求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15-3866960、15942570666
报名邮箱: ddcdcdqb@126.com
监督电话:0415-3866868
附件:
1.《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名校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