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
2020年10月11日,山东省青岛市新增3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其中2例系医院对普通就诊患者进行核酸检测时发现,1例系在对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即时核酸检测时发现。
经流行病学调查,专家组初步判断,以上3例无症状感染者与青岛市胸科医院相关联,因该院部分独立区域承担收治境外输入新冠病毒感染者的任务,具体感染源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常态化防控策略,现对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请市民关注青岛市发布的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详细轨迹附后。现居我市,且与青岛市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尤其是9月27日后,曾前往青岛市胸科医院、接触过医院病人、与上述3人有过接触的人员,近期接触过自青岛市返丹人员及青岛市市北区的市民,以及10月10日曾前往青岛市中心医院与上述3人有过接触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可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并按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二、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注意正确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公共交通工具和在人员密集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三、若出现发热、腹泻、乏力、嗅觉减退等症状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四、青岛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已启动应急响应,进行应急处置,鉴于上述情况,请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青岛市,如必须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到达后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措施执行。从青岛市返丹后,须按我市疫情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青岛市3名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
韩某某,男,58岁,待业,居住在青岛市北区洛阳路街道办事处舞阳路7号。9月9日韩某某因肺结核在青岛市胸科医院住院治疗,10月4日出院。因韩某某准备10月12日再次到青岛市胸科医院住院治疗,于10月10日上午就近到青岛市中心医院做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10月11日青岛市疾控中心核酸复检阳性,结合实验室检测结果和临床表现,专家组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转至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江某某,女,53岁,在医院从事陪护工作,居住在青岛市北区周口路81号康居公寓。7月21日至9月29日在青岛市胸科医院2楼胸1科陪护住院患者。10月10日青岛市中心医院核酸检测阳性。10月11日青岛市疾控中心核酸复检阳性,结合实验室检测结果和临床表现,专家组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转至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邵某某,男,57岁,系江某某丈夫,出租车司机,居住在青岛市北区周口路81号康居公寓。邵某某所开出租车牌号为鲁U•T4923,自述开车时一直佩戴口罩,不与乘客交谈。10月10日上午因出现轻微脑梗症状到青岛市中心医院急诊科就诊,因需住院治疗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10月11日青岛市疾控中心核酸复检阳性,结合实验室检测结果和临床表现,专家组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转至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咨询电话
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15-12320
东港市:7122860
凤城市:8668120
宽甸满族自治县:5125889
振兴区:2027889
振安区:2530142
元宝区:2818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