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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采购的通告
2023/7/26
  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采购,经中心领导批准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该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JK2023003
项目名称: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按实际发生支付
采购项目概况:我中心现有9台车辆需要常年维修保养。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1+2,如存在违规行为并经查实后即取消其定点服务资格(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预算的前提下,中标人服务成果及质量达到采购人要求,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格条件:应提供营业执照(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检后),未经年检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车辆维修二类等级及以上资质,并由所在地县级及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供的备案的证明材料。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要求:
  1、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供应商必须有洗车与汽车美容装饰项目,采购方的车辆维修保养后提供免费的洗车项目,并且采购方的车辆必须有优先洗车权。
  4、由于采购方部分车辆车龄比较长,供应商必须提供市内免费救援,并且采购方的车辆提供24小时免费救援的服务。
  5、供应商维修车间面积和停车场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6、供应商须提供主要维修设备、检测设备、洗车设备一览表及相应设备图片,应具备维修车辆举高要求时所配备的相应设备和场地。
  7、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服务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汽车定点维修的业绩五个以上。
  8、投标材料一式三份。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截止时间:本次采购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7月28日止。
  2、开标时间:2023年7月3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携带正式投标文件。
  3、地点: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小会议室。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对本次询价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415-3866980
采购人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桃源街36-3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