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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丹东市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会议圆满结束
2021/4/19

为全面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提高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4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规定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4月14-15日市卫健委在五龙背龙苑温泉假日酒店召开了丹东市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会。市直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等相关人员60余人参加了培训。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科科长李富凤参加会议并对2021年全市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培训会议还邀请了市疾控中心和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的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授课。市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专家任杰就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及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讲座,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的监督人员就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进行了宣贯。会后还对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了现场考试。


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水平及职业卫生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切实提升了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为规范我市职业卫生工作奠定了基础。培训现场气氛热烈,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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